2020/12/31 16:51:40 | 【字體:大 中 小】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按照銀行相關規定執行,借款人為全省轄區內符合條件且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經營者及其經營主體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銀行信貸政策、國融擔備案要求;
2.信用狀況良好,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銀行不良信用客戶內控名單、反洗錢客戶黑名單及零售業務、信用卡等業務核銷名單;
4.經營主體應參照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本規定進行劃型,并屬于小微企業。
二、單戶金額
單戶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具體金額由合作銀行根據產品方案確定。
三、收費標準
我司免收客戶擔保費。
四、合作銀行
省聯社、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郵儲銀行江西省分行等。